Friday, September 03, 2010

部落格的難處

南京西路的老陳看了我的部落格之後,問了我兩個問題--

"你都有在寫部落格喔??"

我說是啊,以前年輕的時候好像天塌下來也沒有甚麼好說的,
現在年紀到了,又沒人愛聽我碎碎唸,
只好搞一個部落格還安慰自己一下!!~

"你甚麼都敢寫嗎??"

問的好!!
我想,如果我甚麼都敢寫出來的話,
我現在應該是孤苦無依的老人,
在台北車站前面流浪,
如果幸運一點,應該跑跑土城就可以了......

這就是寫這種東西最大的難處啊!!
永遠只能寫一些不著邊際的事情,要不然的話,
就是要處理的有技巧一點!!~

舉例來說,【朋友阿狗最近腳踏2條船,走路有風~】,
這句話裡面就有好幾個可以研究的地方。

第一個,"朋友??" 是朋友嗎?? 還是根本就是這個筆者本人咧??
放心好了,哪個筆者(已婚的)聰明到這種地步,
會把自己偷吃的事情還寫在部落格上面??
(反正也沒人相信真的是別人!~ ^^")

所以江湖慣例,就算是自己,也一律說朋友,
這樣可以降低我們的離婚率......

(不過我真的看過有年輕捧油把自己去酒店的事情通通寫在部落格上的!!)
(點閱率超高~~)

再來,"阿狗??" 哪一個阿狗?? 國小的那個?? 當兵的那個??
大學的那個?? 還是現在公司的那個阿狗??

光是這樣,就搞的所有有朋友叫阿狗的人都開始按圖索驥,
要不然上班時間一點重心都沒有。

叫阿狗的人更慘,不時有人問阿狗 "你是不是認識歐爸爸??"
萬一回答是!! 死定了!! 回答不是,又好像刻意撇清......

還有一種情形是,阿貓哭哭啼啼的跑來說,
" 不是跟你說不能講出來嗎?? 你怎麼這樣......"
(硬要對號入座是怎樣??...)

再來,"腳踏2條船!!"這件事--
先不說這是所有女性同胞的必殺天條,
問題在-- 誰是第2條船?? 換言之,誰是元配??
這可是攸關地位的問題啊~~
(釐清之後再誅殺九族也不遲~~)
(釐不清的話 ===> 一樣誅殺九族!!...)

最後,"走路有風??",
有這麼神氣嗎?? 太幸福了吧... 哼~~~
馬上就腿軟了啦~~~~
(你看!! 大家都見不得別人好!! ^^")

我想,要像 "SEX AND CITY" 裡面那樣KELLY可以把其他人的故事寫出來的實在不多見。
(尤其像SAMANTHA那些風流韻事,要是我也寫了出來,那我的部落挌不就變成【18限】了嗎??)

所以啦,歐爸爸我只好在下筆的時候,
把人、事、時、地、物通通重新排序,
故事的情結通常可以參考一下最近的灑狗血連續劇,
(參考新聞也可以啦,反正都很狗血...) (最近補X人生不是很紅!~)
再把要講述的內容慢慢的化成文字,
反正意義大於故事本身,就不用太計較了!!

不過偶爾夜路走多了,連我自己都忘記我在寫誰??
真是無奈啊~~ 哈哈~~




來聽一首歌吧,這是台南可憐的阿狗點給自己的,
他最近為了他們家的船,真的很給他煩啦......
來賓掌聲鼓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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