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2, 2011

我家就是你家?????

一個月黑高的..... 白天!!
( 對!! 不是夜晚!! 那太老套了~~)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副鑰匙,趁著四下無人,
來到了一扇門前。
她輕輕的轉動門把,迅速的打開了門,進入屋內。
映入眼簾的,是一個窗明几淨的客廳。

看來這戶的主人相當愛乾淨,
桌子、地板雖不能說是一塵不染,
但是也絕對算是相當乾淨的了,
而且家具的擺設相當簡單,
幾乎是沒有什麼多餘的東西,
整個空間讓人感覺相當的清楚而簡潔。

這些都不是重點!!!

她是有備而來的,她立刻看到了下手的目標,
她必須趁著主人回到家之前離開這個地方!!!

於是,她縱身一躍來到門前,
所有人立刻進入屋內將東西運走。

夕陽西下,再也沒有人知道這些東西何去何從........

(故事結束~~)

好啦好啦~~~ 這些情節都是我唬爛的啦~~~
事實用一句話就可以帶過了啦....
" 房東趁我上班到我房間搬走了一張餐桌及四張椅子!! "

這是我昨天回到家的時候發現的事情。

我一進門就發現桌子少了一張,
等我進了臥室又發現連椅子都少了一半!!!

(對!! 她把別人不要的東西都堆在我房間...)
(所以我總共有三張桌子、八張椅子、兩張貴妃椅、還有一台足部按摩機...)
(天知道我只有一個人住,要這麼多東西幹嘛???????? )

早在我搬進來的時候我就已經請房東來將那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搬走,
結果她不理我!!
反正我後來也沒有再說什麼,所以就不了了之了!!
" 當事人沒有繼續follow的事情就不用理會了~" ?????
我不懂為甚麼我已經付了在當地不算便宜的房租,這種不過分的要求你竟然做不到!!

(我當時想,也許這就是vietnamese thinking!!)
(難道一定要我很兇的講話才可以????)

好!! 那我是租房子的人,好歹你也尊重我一下。
你要拿東西走我OK,但是你都不先跟我說就趁我上班的時候進來拿走,
這跟 "偷竊" 有什麼不同????
甚至,將來我要搬走你硬說桌子有兩張、椅子有八張,
要我賠你桌子椅子,這樣對嗎???

房東只同意道歉,不同意提前解約,
這我就更不懂了。你憑什麼不同意呢????
租賃權在你,合約期間內使用權可是在我啊!!!

之前農曆過年期間,我們台派人員回台灣過年,
結果我們主管 (女) 的房間也被入侵過。

說 "入侵" 其實有點不符事實,
因為他們沒有 "侵" 的行為,
她們只是住在面,喝光了我們主管的水,冰箱裡面還冰了他們自己的東西,
地上、沙發上還有別人的頭髮,
還任意移動了東西的擺設.....

聽起來也許沒什麼,但是,
我們主管是個女生,我們所有其他人都是男生,
附近也沒有飯店可以長期收留她,
她當天晚上根本不敢睡覺......
(我們現在還繼續住這裡,而且她現在已經睡的著囉..... 厲害吧!!!..... ????)

難道合約上面有寫房東可以隨時進入房客住處????
還是你要告訴我,在越南,房東隨時進入房客的住處是合法的???

唉!!~~~~ 鳥事一件!!~

來來來~~ 聽首歌吧!!~~

台中的阿翎點播一首張震越的放屁,
大家鼓掌給它催下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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